
精选买卖合同集锦八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买卖合同8篇,欢迎大家分享。
买卖合同 篇1合同号:____
日 期:____
买方:____
电报:____ 电传:____
卖方:____
电报:_____ 电传:____
按本合同条款,买方同意购入,卖方同意出售下述产品,谨此签约。
1.品名、规格:____
单位:____
单价:____
总价:____
总金额:____
2.原产国别和生产厂:____
3.包装:
须用坚固的木筱或纸箱包装。以宜于长途海运/邮寄/空运及适应气候的变化。并具备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
由于包装不良而引起的货物损伤或由于防护措施不善而引起货物锈蚀,卖方应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费用。
包装箱内应附有完整的维修保养、操作使用说明书。
4.装运标记:
卖方应在每个货箱上用不褪色油漆标明箱号、毛重、净重、长、宽、高并书以“防潮”、“小心轻放”、“此面向上”等字样和装运:
5.装运日期:____
6.装运港口:____
7.卸货港口:____
8.保 险:____
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9.支付条件:
分下述三种情况:
(1)采用信用证:
买方收到卖方交货通知〔详见本合同条款11(1)a〕,应在交货日前15~20天,由______银行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与装运全金额相同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卖方须向开证行出具100%发票金额即期汇票并附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开证行收到上述汇票和装运单据即付以支付(电汇或航邮付汇)。信用证于装运日期后15天内有效。
(2)托收:
货物装运后,卖方出具即期汇票,连同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通过卖方所在地银行和买方________银行提交给买方进行托收。
(3)直接付款:
买方收到卖方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后7天内,以电汇或航邮向卖方支付货款。
10.单据:
小海运
全套洁净海运提单,标明“运费付讫”/“运费预付”,作成空白背书并加注目的港____公司。
(2)空运:
空运提单副本一份,标明“运费付讫”/“运费预付”,寄交买方。
(3)航邮:
航邮收据副本一份,寄交买方。
(4)发票一式五份,标明合同号和货运唛头(若货运唛头多于一个,发票需单独开列),发票根据有关合同详细填写。
(5)由厂商出具的装箱清单一式两份。
(6)由厂商出具的质量和数量保证书。
(7)货物装运后立即用电报/信件通知买方。
此外,货发10天内,卖方将上述单据(第5条除外)航邮寄两份,一份直接寄买方,另一份直接寄目的港____公司。
11.装运:
(1)F.O.B.条款:
a.卖方于合同规定的装运日期前30天,用电报/信件将合同号、品名、数量、价值、箱号、毛重、装箱尺码和货抵装运港日期通知买方,以便买方租船订舱。
b.卖方船运代理____公司____
(电报:____),负责办理租船订舱事宜。
c.____租船公司或其港口代理(或班轮代理),预计船达装运港10天之前,即将船名、预计装货日期、合同号等通知卖方以便卖方安排装运。要求卖方与船方代理保持密切联系。当需要更换运载船舶及船舶提前、推迟抵达时,买方或
其船方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
若船在买方通知日后30天内尚未抵达,则第30天后仓储费和保险费用由买方承担。
d.若载运船舶如期抵达装运港,卖方因备货未妥而影响装船,则空舱费和滞期费均由卖方承担
e.货物越过船舷并从吊钩卸下前,一切费用和风险由卖方承担;货物越过船舷并从吊钩卸下,一切费用和风险属买方。
(2)C&F条款下:
a.在装运期内,卖方负责将货物从装运港运至目的港。不允许转船。
b.货物经航邮/空运时,卖方于本合同第5条规定的交货日前30天,以电报/信件把交货预定期、合同号、品名、发票金额等通知买方。货物交办发运,卖方即刻以电报/信件将合同号、品名、发票金额、交办日期通知买方,以便买方及
时投保。
12.装运通知
货物业经全部装船,卖方应将合同号、品名、数量、发票金额、毛重、船名和启船日期等立即以电报/信件通知买方。若因卖方通知不及时致使买方不能及时投保,卖方则承担全部损失。
13.质量保证:
卖方保证:所供货物,系由最好的材料兼以高超工艺制成,商标为新的和未经使用的,其质量和规格符合本合同所作的说明。自货到目的港起12个月为质量保证期。
14.索赔:
自货到目的港起90天内,经发现货物质量、规格、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符者,除那些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承担的部分外,买方可凭____出具的商检证书,有权要求更换或索赔。
卖方担保货到目的港起12个月内,使用过程中由于材料质量低劣和工艺不佳而出现的损伤,买方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并出具____商检局开列的检验证书,提出索赔。商检验书乃索赔之依据。按买方索赔要求,卖方有责任立即排除货
物之缺陷、全部或部分更换货物或根据缺陷情况将货物作降价处理。
15.不可抗力:
在货物制造和装运过程中,由于发生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延期交货或不能交货,卖方概不负责。卖方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即刻通知买方并在事发14天内,以航空邮件将事故发生所在地当局签发的证书寄交买方以作证据。即使在此情况下,
卖方仍有责任采取必要措施促使尽快交货。
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超过10个星期而合同尚未履行完毕,买方有权撤销合同。
16.合同延期和罚款:
除本合同15条所述不可抗力原因,卖方若不能按合同规定如期交货,按照卖方确认的罚金支付,买方可同意延期交货,付款银行相应减少议定的支付金额,但罚款不得超过迟交货物总额的5%.卖方若逾期10个星期仍不能交货,买方有权撤销合同。尽管合同已撤销,但卖方仍应如期支付上述罚金。
17.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双方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此处隐藏3573个字……日乙方交付甲方机器设备全款(甲方不负责开具发票)。
3、甲方负责为乙方将机器完好无损免费拆卸并上车。
4、设备拆卸上车前付完设备全款,运费乙方自己承担。
5、双方本着诚信合作原则,同意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商丘xxx纺织有限公司
开户:河南省安阳市农行东风支行 地址:河南省虞城县203省道东侧,杜集镇北3公里处
卡号:xxxx 电话:xxxx
身份证:
20xxx年3月14日
买卖合同 篇6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本着公平、公正、平等、互利的原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签订本砂石骨料购销合同,并商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砂:5mm以下。石:5~20mm20~40mm、
2、产品的质量要求
细骨料不允许含有泥块,其含水率应小于6%,细度模数应控
2。4~2。9,含泥量应小于2%,含水率波动不得超过0。2%。粗骨料的抗压强度不得低于60MPa,超径小于5%,逊径小于10%(用原孔筛检验)。针片状颗粒含量小于18%。石子表面含水波动不得超过±0。2%。砂石骨料的其它品质指标要求按照JTGB01——20_《公路混凝土施工规范》执行。试验取样及检验方法按JTGD40—20_和有关标准执行。
二、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满足甲方施工高峰期至少连续5天的各级配标号混凝土浇筑所需的各种规格的骨料的需求。
2、计量方法:计量方法按乙方将砂石骨料运至甲方砂石骨料场,由甲方质检人员进行品质检验合格后,方能进行收方。计量方法为砂、小石、中石按甲方人员实测自然方量为准。并现场进行收方签字,结算凭单经甲方现场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方可有效,乙方有关人员必须在凭单上签字认可。经甲乙双方签字的凭单作为砂石骨料结算依据。砂石骨料的交货地点为甲方的砂石骨料场。乙方运送砂石骨料的运输单由甲方现场人员签字验收方可有效。
2、乙方砂石骨料运输由甲方现场负责人通知,接到通知后12小时内必须将砂石骨料运至甲方砂石骨料场。
四、砂石骨料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价格指运至甲方砂石骨料场的价格(包括运输费、过路费等)。
1、砂石骨料价格:砂按每100。00元(壹佰元)/立方。各型骨料按90。00元(玖拾元)/立方计价。
3、砂石骨料的货款结算
乙方凭由甲方收方人员签认的砂石骨料运输单到甲方核实本月砂石骨料方量。经甲方确认的当月砂石骨料方量作为结算依据。并在本工程完工后结清全部款项。
五、对不符合要求的砂石骨料的.处理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砂石骨料的品种规格和质量不符合要求规定,甲方现场验收或收方人有权拒收不合规定的砂石骨料,乙方应承担由此而发生的责任,其有关人员应给予配合。
2、由于乙方提供的砂石骨料不合规定,乙方负责砂石骨料成本、运输等的一切责任。
六、双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严格按甲方对各种砂石骨料数量的要求供应砂石骨料,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供应。
2、若乙方不能按时、按量、符合质量要求的提供砂石骨料时,甲方将对乙方进行当月砂石骨料总价格30%的经济处罚,并追加乙方由此原因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3、由于乙方违约,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保留追溯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4、甲方提供砂石骨料堆放场地,并保证堆料场道路的畅通。
七、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2、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卖合同 篇7事由原山林权所有人(以下简称甲方)将林权经营山林卖给 (以下简称乙方),具体事宜协商如下:
一、甲方将林权证上的现有山林以万元的价格出卖给乙方。(除杉树)
二、在砍伐时的手续及造林等归方负责,方不承担因此带来的损失和麻烦。
三、方在方指定范围内遇到山林界址纠纷由方出面承担全部责任,超出指定范围内的由方自行承担。
四、在砍伐期间方尽可能提供住宿等给方工人,但生活及日用品由方工人自行承担。
五、方预付 万元定金开工,余下 万元山林费在方施工一半以后需一次性结给方。
六、工人在山上工作时如有工伤等,方概不负责,一切由方承担。
七、山上下来运材需经过他人的山、田等运路由方出面调停。
八、自购买之日起,一年内必须完成砍伐,逾期方可自行处理。
九、本协议一式二份,具有法律效应,经同双方认可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20xx年10月24日
买卖合同 篇8甲方(买方):
乙方(供方):
双方本着保护动物,爱惜、尊重生命的人道主义精神,以诚信、公平、合理之原则,经双方充分的平等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1.甲方本着为上述宠物提供合适之生存环境,爱护宠物之目的,与乙方订立该买卖协议。
2.甲方承诺购买的宠物交接完毕后,尽饲养人之义务,对被买宠物的生命存续期间的防疫、疾病、生育负有照料之义务,并对被买宠物的非正常灭失、受伤、疾病、死亡负有严格的、完全的过错责任;
3.乙方有义务向甲方告知宠物健康状况、性格、爱好、生活习惯等情况,为甲方饲养购买的宠物提供必要的咨询和协助;
4.甲方在交接宠物前,必须对此宠物的健康状态作初步检查。若发现健康方面的异常,立即告知乙方。
5.宠物在出售后十五天内出现传染性疾病“犬瘟热”、“犬细小病毒”致命传染病问题(注:须在指定保健诊所使用“韩国RAPIGEN”传染性疾病检测试纸板进行测定),乙方承担犬只的全部治疗费用或为乙方更换同等价格的宠物。宠物售出十五天直至以后,乙方不再承担上述宠物的任何责任。
5.若非宠物健康原因,甲方在购买该宠物后五天内请求退换,应缴纳该宠物出售价格50%的违约金。
6.宠物的买卖采取一次性付款,现金结算,款到交接。
7.本合约之解释权归甲乙方所有,其他未尽事宜,悉依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为准。双方因合约所致之任何争议,若经协商仍无法达成共识,双方同意交由甲方或乙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